社会科学版

当前位置: 首页 -> 期刊文章 -> 社会科学版 -> 正文

2026年04期 论林业遗传资源法律保护的困境与出路

编辑: 发布时间:2026-09-17 点击:

张小罗;魏叔晗;

林业遗传资源具有生长周期长、产权结构复杂、传统知识依附深等特殊属性,一般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制度难以有效覆盖。目前,我国林业遗传资源的立法框架仍以保护为主、利用为辅,形成了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》等法律为统领,各项行政法规为补充的立法格局。但这达不到以法律完备、机制健全、保护有效、管理有序为目标的体系建设要求,立法体系碎片化、遗传资源与相关传统知识保护分离、惠益分享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。因此,只有充分发挥法治的功能,建立结构和功能相匹配的立法体系、形成林业遗传资源与相关传统知识一体化保护的格局,以及构建公平公正的惠益分享机制,方能促进我国从资源大国向资源强国转变。

2026年04期 v.25;No.146 37-44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465K]


  • 联系地址: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二办公楼418
  • 联系电话:0739-5430268/5431304 (自科/社科)
  • 邮编:422000
  • 社会科学公众号
  • 自然科学公众号

版权所有:邵阳学院期刊社